中国法院新闻讯(刘颖)近日,拜城县人民法院和解执行四件拖欠劳务费案,该四案从立案到执行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全部执行到位。沈某等四申请执行人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到拖欠三年之久的28000元劳务费时连连称赞:“执行法官,好样的”。
沈某等四人在2017年元月18日前为肖某从事装修工作,但肖某没有足额支付沈某等四人劳务费。2017年元月18日肖某向沈某等四人出具四张欠34570元的欠条。后沈某等四人多次向肖某催讨,肖某未予偿还。沈某等四人遂向拜城县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沈某等四人胜诉。判决生效后,肖某未履行。沈某等四人于2017年3月6日向拜城县法院申请执行。
该四案在执行中,经执行法官调查得知,肖某从案件审判时就不知去向,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困境。执行法官考虑到沈某等四人均系农民工,挣钱不容易,继续加紧执行。后调查到肖某系拜城县某厂内退职工,迅速冻结了肖某的工资,并请厂方通知肖某来法院处理。5月4日,肖某怀着愧疚的心从乌鲁木齐来到拜城县法院要求处理该四案,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召集沈某等四人与肖某进行协商,沈某等四人鉴于肖某的实际情况放弃了部分款项与肖某签订了一次性支付28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